朗博科技(603655):保薦機構意見

時間:2023年04月26日 13:16:29 中財網
原標題:朗博科技:保薦機構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就朗博科技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2040號”《關于核準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準,朗博科技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65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6.46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171,19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共計人民幣(不含稅)2,741.9949萬元,上述資金于 2017年 12月 25日到位,并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 ZA16530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開設了募集資金專戶,對募集資金實施專戶存儲。

二、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本次募集資金專項用于公司的募投項目,項目投入需要分期分批進行,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將有部分募集資金暫時閑置。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相關規定,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資金,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擬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 8,000.00萬元的臨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額度內資金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個月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的單個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 12個月(含),在授權額度內滾動使用。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堅持規范運作、保值增值、防范風險,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公司及股東獲取良好的投資回報。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購買包括但不限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風險可控。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理財產品購買的審批和執行程序,確保理財產品購買事宜的有效開展和規范運行,確保理財資金安全。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履行的程序
《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國元證券認為朗博科技計劃使用不超過 8,00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朗博科技計劃使用不超過 8,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期限為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個月內有效。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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