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發電氣(300407):2022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林志)
天津凱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林志) 2022年,本人作為天津凱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嚴格保持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和職業操守,勤勉、忠實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依法合規地行使了獨立董事的權利,切實維護了公司和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F就2022年度本人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會會議情況 本人參加了任職期間(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的四次董事會會議。本人認真審閱了董事會會議議案,對公司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及其他重大事項沒有提出異議,并對董事會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均投出贊成票。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相關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會的情況:
2、本年度本人未對公司任何事項提出異議。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1、2022年 4月 8日在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上,對《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實施主體并延期的議案》等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2年 4月 26日在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上,對《關于 2022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 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于 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關于續聘審計機構的議案》、《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2021年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報告》、《2021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關于部分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使用結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等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對《2022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等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三、出席專門委員會會議情況 本人作為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召集人、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委員,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要求,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積極履行相關職責,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相關事項,向董事會提出意見,以規范公司運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四、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經營的現場檢查情況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進行現場調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財務管理、業務發展、內部控制建設、關聯交易等相關事項;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及時獲悉公司上市重大事項的進程及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續關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規性,督促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信息披露工作,確保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的水平。 2、認真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持續保持充分獨立性,切實維護公司和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3、自擔任獨立董事以來,一直關注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加深對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等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提高自身履職能力,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公司進一步規范運作。 六、其他事項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況發生; 3、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2023年在擔任獨立董事期間,本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獨立董事的規定和要求,繼續忠實、勤勉、獨立、謹慎地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林志 2023年 4月 26日 中財網
![]() |